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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福建泉州市直公立学校专项招聘教师公告【招3人】

(三)报考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与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者确定为考试对象,由学校通知考生参加考试。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聘用阶段的复核结果为准。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若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对弄虚作假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报考人员所填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因联系方式有误而影响招聘考试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负责。

四、笔试加分手续办理

符合省、市有关事业单位笔试加分政策规定的报考人员应于9月9日-9月10日上班时间至泉州市教育局(地址:泉州市府西路市行政中心交通科研楼C3103)办理加分申请手续。申请加分所需材料等具体事宜将在泉州市教育局网站另行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予以关注。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包括:

1.符合原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大学生士兵优待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13〕87号)规定的加分条件的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等。

2.符合《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福建省"三支一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闽人发〔2009〕221号)规定的服务期满且于2019年8月31日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高校毕业生。

3.参加由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门统一组织的"村村社社有大学生"计划,并符合《中共泉州市委办公室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村村社社有大学生"计划的意见》(泉委办〔2007〕68号)规定的服务期满三年且考核合格的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

曾通过享受各类优惠政策待遇被录(聘)用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各类报考人员,不再享受加分优惠政策。除闽人发〔2006〕10号、闽政办〔2013〕87号规定可以累加计算的加分项目外,报考人员若同时具备多项不同加分资格条件的,取加分分值较高的项目予以加分。

加分人员名单将在泉州市教育局网站公示。加分分值计入考生折算成百分制后的综合成绩,考生综合成绩及排名以加分后为准。

五、考试

拟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应达到1:3方可开考,未达到1:3的原则上应减少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岗位的招聘计划。情况特殊的,由市教育局商市人社局研究同意后方可开考。

考试可采取笔试或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进行的。综合成绩实行百分制,按笔试成绩(教育综合知识成绩+加分)占40%和面试成绩占60%合并计算。笔试成绩(教育综合知识成绩+加分)合格线为5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将不予确定为面试对象。

(一)笔试

1.笔试时间:报名时通知。

2.笔试地点:报名时通知。

3.笔试科目:教育综合知识(类同2019年福建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题型:单选、多选、判断、简答题或论述,时间 分钟。

(二)面试

时间: 。

地点: 。

请考生及时关注泉州市教育局网站相关通知。

在笔试合格线上按成绩从到低分,以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取所有并列的考生为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弃权面试的空额从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面试主要测试应考对象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等,采取片段教学、现场问答等形式进行。考试的具体形式、内容和时间等由各用人学校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片段教学占70%、现场问答占30%),面试合格线为60分,若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方为合格。

二、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的。综合成绩=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其中片段教学占70%、现场问答占30%)。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将不予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采取片段教学、现场问答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对象的专业知识、教学能力等。考试的具体形式、内容和时间等由各招聘学校(单位)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泉州市教育局网站相关通知。面试主要测试应考对象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等,采取片段教学、现场问答等形式进行。考试的具体形式、内容和时间等由各用人学校另行通知。

面试评委由7人及以上组成,采取去掉一个分、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数的方法确定报考者的面试分数。

考试成绩在各学校网站公布,入围人员成绩在泉州市教育局网站上公示7天。

六、体检与考核

(一)体检

1.体检对象的确定。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考试综合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若综合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成绩高者为体检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决定体检对象。

2.体检标准。体检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2018年修订)》的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报考人员,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申请复检1次,复检医院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不合格或自动弃权的,可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二)考核

采取查阅档案、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验证、计生综治情况调查、信用情况调查等方式对体检合格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报考资格进行复查。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提供相关政审考核材料。报考人员未配合招聘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政审考核工作且无特殊原因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及聘用资格。

七、公示与聘用

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泉州市教育局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不影响聘用的,经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后,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与考生签订聘用合同,实行为期三年的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转正;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方案通过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和各招聘单位网站发布。招聘后续相关信息,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市教育局和各招聘单位网站相关信息。

(二)拟聘用人员实行为期三年的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允许通过调动方式调离所在学校或单位。

(三)招聘工作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严格遵守规定和回避制度。本次考试纪律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有关规定执行。招聘工作全程接受市纪委驻教育局纪检组以及市人社局监督。监督电话:0595-22798807,22112393。

(四)未尽事宜由泉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22781630。

点击下载>>>

1.2019学年泉州市直部分公立学校专项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doc

2.泉州市直部分公立学校专项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docx

3.泉州市教育局现场报名时间、地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doc

泉州市教育局

2019年8月30日

原标题:2019年泉州市直部分公立学校专项公开招聘教师公告(三)

文章来源:http://jyj.quanzhou.gov.cn/content.aspx?uni=4531d696-a07b-4085-a3fd-b61ed5eb5af2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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